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同望律师事务所简介
同望律师事务所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直接领导和管理,成立于1996年,目前有执业律师68人、辅助工作人员17人(含柳州分所)。在执业律师中,7人为法学博士研究生,14人为法学硕士研究生,47人为大学本科毕业,4人为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经过严格考核和层层筛选,2005年6月,本所以位列广西第一的成绩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并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全区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07年7月,本所先后被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和中共广西区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事务所的主要创办人黄强光主任于2006年被国家司法部、人事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2008年4月被中共广西区党委统战部等九部门授予“广西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称号,2008年7月被授予“广西优秀律师”称号并被推荐为“全国优秀律师”候选人。
同望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注重基础建设的律师事务所。目前,事务所有面积近1100m2的办公楼,拥有小汽车25辆,建立了局域网、网站和能与客户对接的网上办公系统,实现了办公条件现代化,已走在全区律师事务所的前列。
同望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管理严格、注重团队精神的律师事务所。事务所按照“勤勉尽责、优质高效”的服务原则,就如何努力为客户提供服务专门建立有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包括《关于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规定》、《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客户服务管理及投诉事件处理办法》、《服务保障及过错追究制度》等,确保了良好的服务质量。开业近十二年来,没有发生过针对同望律师事务所的任何投诉。
同望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团体。尽管同望所至今仍处在成长发展期,但多年来先后多次捐助失学儿童,更在2003年出资设立了“同望律师奖学金”,每年资助广西大学部分生活困难但奋发向上、品学兼优的莘莘学子。
同望律师事务所更是一家保障有力、在多专业方向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目前设置有如下机构:
(一)后勤、科研等服务保障机构
办公室
办公室是本所的综合协调部门,承担收发文件、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和接待工作等职责。
客户服务管理中心
客户服务管理中心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所的规章制度,对本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违法违纪情况 进行主动监督和处理投诉事件的部门——引入企业化管理的理念,专门设立服务质量监控部门对律师的服务进行主动监控,这在全区律师事务所中是绝无仅有的。
客户服务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一是对本所律师承办法律事务实施全程跟踪监督管理,通过电话调查、当面调查和书面调查等方式,对律师服务进行跟踪检查;二是负责对群众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三是收集整理服务信息。
《同望法律参考》编辑部
出版《同望法律参考》是本所主动增加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的重大举措,目的在于协助本所的客户获取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信息。
本部门承担编辑、出版并向客户投送《同望法律参考》的基本职责。
法律应用研究中心
本部门主要承担收集整理司法实践中的重大、疑难、复杂的热点法律问题或前沿法律问题(课题),安排所内外专家进行研究,并向社会推介研究成果的职责。
设立法律应用研究中心,是本所理论联系实践,不断增强自身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的重大举措。
(二)承担法律服务职能的机构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法律事务部
本所自成立以来,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指导和帮助下,加上律师的努力,建设工程、房地产法律服务已成为同望律师事务所的突出强项,在这一领域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和较高的专业水平。
在本专业领域,同望律师事务所担任了广西最大的建设企业集团广西建工集团、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中房集团南宁公司等三十多家建设系统的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本专业领域的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同望律师事务所先后为南宁的“翡翠园”、“华星时代广场(南宁王府井购物中心)”、 “龙胤花园”等大型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此外,还作为南宁市人民政府谈判小组的成员,参与了与大连万达集团关于建设“南宁万达商业广场”的谈判。
在本专业领域,同望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自1998年至今,受广西建筑业联合会等的委托,先后多次为区内外大中型建设企业领导及其法律事务负责人、中高级管理人员讲授《建筑法》、《合同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及《商品房的开发常见的法律问题与对策》等专业法律知识,累计培训学员约4000人次;2004年12月,该所律师应上海《建筑时报》社、大连市建筑业协会等单位的邀请,远赴大连为当地建设系统领导作了题为《建设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和技巧》的专题讲座。而于更早的1999年6月,应国家法律出版社的邀请,该所主任黄强光律师还出版了专著《建设工程合同》一书,全国公开发行。
投融资与公司治理法律事务部
金融、投资与工程建设是具有密切联系的,同望律师事务所一直努力打造在这一领域的服务能力,以求能为客户提供相关连的配套法律服务。目前,事务所主要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区分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电信有限公司、广西升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著名大型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该部门的骨干律师主要来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国有大型企业,擅长处理包括投资、融资、项目管理,以及担保、借贷、票据、信用证及结算等业务在内的法律事务;熟悉包括产权交易、公司治理、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的法律事务,也能较好地协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涉外法律事务部
该部门的骨干律师主要来源于外贸系统。他们长期在外贸系统从事法律顾问工作,具有扎实的外贸法律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精通涉外法律事务。涉外法律事务部组建以来,会同本所其他业务部门为包括印尼金光集团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钦州大洋粮油有限公司、广西崇左新泽生物农业有限公司、南宁荣宝昌房地产有限公司、荣宝华(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广西钦州中太商务有限公司、广西乐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宁海奇房地产公司等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法律 服务。同时,涉外法律事务部与东盟国家及部分欧美国家的律师有密切联系, 并为客户提供海外公司注册等业务。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目前拥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内的多名专家型律师,曾为刘某诉广西某建筑公司专利权纠纷案、“《平果嘹歌》”“《招标投标法律实务》”等著作权纠纷案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可为客户提供商标、专利、企业名称在中国及世界各地的注册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为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及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协助;参与各种知识产权的侵权调查、争议处理;为专利、商标、版权和专有技术的使用、开发及转让提供方案、起草合同、参与谈判;代理知识产权诉讼及仲裁事务等。
刑事法律事务部
刑事法律事务部的主要职责是:为刑事案件当事人在刑事诉讼各阶段提供法律服务。
刑事法律事务部拥有多名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内的高学历、能力强、业务精的刑事辩护资深律师,曾为在区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原广西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毛某某、原广西区财政厅厅长佘某某、原钦州市委书记俞某某等职务犯罪提供了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行政法律事务部
行政法律事务部的主要职责是: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代理各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事务。
行政法律事务部的主要成员来自全区各地的行政机关,均具有法律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也具有处理行政法律事务的丰富经验。
综合法律事务部
综合法律事务部的主要职责是:承办与交通运输、医疗纠纷、保险等有关的各类法律服务,代理各类民事、经济纠纷的诉讼和仲裁。
同望律师事务所柳州分所
同望律师事务所柳州分所是同望律师事务所于2004年11月设立的分支机构,在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上受柳州市司法行政机关及柳州市律师协会的管理和监督。
柳州分所的执业律师由总所派出驻柳执业的律师和柳州加盟律师组成,业务上以总所为依托并得到总所在人、财、物等方面的强有力的支持,完全执行总所的规章制度,按照总所统一的服务规程、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向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同望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86号皓月大厦12楼全层 邮编:530022
电话:0771-(总机)5709950 5709951 5709953 5709810 5709856
传真:0771-(总机)转5555
网址:www.tongwanglawfirm.com(网络实名:同望律师事务所)
电子邮箱:tongwanglawfirm@21cn.com
同望律师事务所柳州分所:
地址:广西柳州市飞鹅路温州商贸城801-803室 邮编:545005
电话:0772-7331118、3903126、3903128
传真:0772-3903128
电子邮箱:tongwang686@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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