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应该如何处理?
- 分类:专业文章
- 作者:王溪蔓
- 来源: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2020-05-28 11:42
- 访问量:
【概要描述】因疫情影响,复工困难,企业承受很大的用工成本。律师在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过程中,遇到较多的关于裁员的相关问题,其中就有遇到医疗期内而劳动合同期满怎么处理的问题。
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应该如何处理?
【概要描述】因疫情影响,复工困难,企业承受很大的用工成本。律师在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过程中,遇到较多的关于裁员的相关问题,其中就有遇到医疗期内而劳动合同期满怎么处理的问题。
- 分类:专业文章
- 作者:王溪蔓
- 来源: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2020-05-28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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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影响,复工困难,企业承受很大的用工成本。律师在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过程中,遇到较多的关于裁员的相关问题,其中就有遇到医疗期内而劳动合同期满怎么处理的问题。
咨询的问题
某公司某员工称,2014年11月开始到该公司工作,2015年3月1日正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员工因患尿毒症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请病假。公司提出以下问题:
(1)他这个医疗期怎么算呢?医疗期是算三个月还是算六个月?
(2)他的劳动合同2020年2月29号到期,公司现在不想跟他续签,如按照一般的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就可以吗?还是要另外补签什么协议?
(3)医疗期内的工资如何发放?
(4)医疗期内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和赔付标准如何?
分析与解答
(一)关于医疗期怎么算?该员工医疗期是算三个月还是算六个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①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②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按该员工实际用工之日2014年11月起算至2020年12月31日止,工作年限已超过五年,医疗期为六个月;如果按劳动合同签订之日(2015年3月1日)起算的话,工作年限不满五年,则其医疗期为三个月。
所以,关键是确定该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对于工作年限的争议问题,公司应进行核实,包括向(该员工核实、确认),确定工作年限。工作年限确定后,医疗期就确定了。如果该员工确实是2014年11月到公司工作,应按实际工作年限结算医疗期而不是按劳动合同签署日期起算医疗期,所以该员工的医疗期应为六个月。这六个月的医疗期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六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
(二)该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想续签,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像普通情况下的劳动合同期满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而是要待医疗期满才能办理终止手续。该员工的劳动合同是2020年2月29日到期,还在医疗期内,应当顺延至医疗期满之日。
(三)医疗期内的工资如何发放?
在医疗期内企业应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以南宁市为例,2020年3月起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1448元。当然,公司对病假工资有规定的按规定,或劳动合同(含补充协议)有约定按约定,但每月发放的病假工资应不少1448元。
(四)关于医疗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风险和赔付标准
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果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即构成违法解除或违法终止,将承担违法解除或违法终止的法律后果。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按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案中,公司在医疗期终止劳动合同,假设该员工选择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014年11月-2020年2月29日止,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为5.5年,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500元,则公司应支付的赔偿金为5.5×2500×2=27500元。
律师建议
医疗期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或终止,因此在员工医疗期内,公司应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一)公司应核实生病员工病假情况,确定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按规定发放病假工资。
(二)妥善处理劳动合同期限事宜。
1.如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医疗期满,员工因病故意不到岗的,建议公司向该员工送达《医疗期满返岗通知书》,明确告知其医疗期满应返岗上班;如果该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岗或确因疾病无法上班,按“医疗期满”相关规定解除。
2.如员工因特殊疾病长期无法到岗且医疗期较长的,建议公司与该员工签订《医疗期停工病休协议书》,明确病休期间病假工资发放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病休期满后劳动关系处理等。
3.员工医疗期满内,公司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果能够协商一致的除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书》,应明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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