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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的广西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为全面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更好地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7月23日晚上,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修改意见研讨会,刑事部数十名刑事专业律师参与了本次研讨会。
会上,首先由刑事部副主任陈贞律师就《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作一一介绍。接着,同望所副主任黄文新、刑事部俞锟、何才斌、谭干荣、黄冠然等从安全生产犯罪、食品药品犯罪、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污染环境犯罪等多个方面对草案条文发表意见,并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
最后,同望所常务副主任黄玉华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他说到,《修正案(草案)》是自1997年我国现行《刑法》的第十一次修改,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适应国内国际形势变化和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斗争需要。《修正案(草案)》的新规定涉及诸多领域,这些新规定的内容都是近年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新问题,与法律工作,特别是我们的律师工作密切相关。他要求大家通过这次对《修正案(草案)》的学习和研究,进一步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更好地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会后,同望所刑事部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修改意见整理并形成修改意见稿,报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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