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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7日,由同望所担任管理人办理的广西南宁市丰登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登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在隆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法庭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管理人提交审议的重整计划。
▲会议现场
同望所自2019年10月8日接受隆安法院指定担任管理人以来,指派企业破产与重整法律事务部主任叶健汉、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吴静、投融资证券保险与公司法律事务副主任刘锦欣等三名资深高级合伙人律师组成核心领导团队,熊伟、黄炜炼、丰顺强、黄旭妮、李汉考、覃志鹏、傅捷、苏柱达等多名骨干律师在核心领导团队的带领下,同心同德,不负众望,经过长达10个月披星戴月的努力,终于将一份价值达1.2亿元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管理人在做工作报告
该重整计划的表决通过,是丰登公司破产重整案一座闪亮的里程碑,标志着管理人在隆安法院的指导、监督下,通过与债权人、债务人、重整方等各方利害关系主体的谈判,已依法将案件推进到实质重整的实施阶段。
▲会议签到现场
按照重整计划,重整方除承诺投入1.2亿元资金用于清偿各类债权以及支付破产发生的费用之外,还将另行投资用于技术设备和生产工艺的改造升级,优化产能结构。引进更为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模式,着力解决供求矛盾,为丰登公司持续造血提供新的动力。管理人将继续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砥砺前行,落实重整计划的执行与工作。
▲会议投票、表决与统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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