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港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及财产分配方案
- 分类:同望业绩
- 作者:黄旭妮
- 来源: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2020-09-13 10:26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贵港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及财产分配方案
【概要描述】
- 分类:同望业绩
- 作者:黄旭妮
- 来源: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2020-09-13 10:26
- 访问量:
2020年9月11日,贵港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以下简称华隆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贵港国际大酒店召开,15名债权人现场参加了会议,听取了破产管理人的债权申报审查报告,并就《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00%投同意票表决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00%;《财产分配方案》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81%投同意票表决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99.32%。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管理人在做工作报告
根据表决通过的《财产分配方案》,分配方式采用实物分配。经管理人审核统计,华隆公司审查核定债权总额共计955771416.57元,本次可分配的财产价值总额为128620662.00元,优先债权的金额为60545662.92元,在优先支付案件受理费、评估费、破产管理人垫付费用等费用后,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1.859%。
华隆公司系杨某球、杨某娇于2005年10月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80万元,主要开发了华隆银座商场及住宅房地产项目。该商场及住宅区建成后,华隆公司管理混乱,缺乏融资能力,多次利用名下不动产进行抵押贷款和民间借贷,对外欠债金额高达9亿多元。华隆公司债权债务金额大,债权人不满情绪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为避免债权人利益损失扩大,2018年7月30日裁定受理此案。两年多时间里,管理人通过对华隆公司财产调查、资产评估、债权申报审查、网络司法拍卖等途径,推介、拍卖破产财产,提高财产变现率,最终确定采用实物分配的方式更能兼顾效率和全体债权人的权益。
▲图为会议投票、表决与统计现场
华隆公司破产案件得以顺利进行,系破产管理人、法院、政府三者联动,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同望破产管理人积极践行“府院联动”机制,为贵港市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焕发经济活力,打造自治区级一流营商环境城市贡献了力量。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版权所有 © 2020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桂ICP备07001463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