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9月25日上午,由同望所担任管理人的广西环江庆丰木业有限公司(原广西环江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丰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环江法院)召开。会议通过了《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等议案。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环江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韦立春在主持会议
▲图为管理人负责人叶健汉律师在做工作报告
经管理人审查核定,截止2020年9月20日,庆丰公司债权人申报的各类债权共20笔。申报与登记类型有职工债权、税务债权、社保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普通债权。
庆丰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29日,住所地位于广西环江县思恩镇,是环江县内规模较大的从事木材加工开发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3380万元,经营范围为:人造板、林产制品的加工、销售等。因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连续出现严重亏损,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环江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于2020年6月12日裁定受理庆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8月3日指定同望律所为庆丰公司管理人。
同望所被指定为管理人后,立即组建了管理人工作团队,由高级合伙人、企业破产预重整法律事务部主任叶健汉律师挂帅担任管理人负责人。8月11日,管理人正式接管了庆丰公司,陆续开展包括财产调查、财产接管,约谈有关单位和个人、债权申报与审核、筹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一系列工作。
▲图为会议投票、表决与统计现场
下一步,管理人将在环江法院指导、监督下,继续勤勉尽职履行法定职责,推进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根据债权审核、复核情况做好相关诉讼工作,继续调查庆丰公司财产,做好庆丰公司财产的变价、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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