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4日下午,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期间,举行了“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咨询服务基地”授牌仪式。授牌仪式由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如斯主持,本所主任黄强光代表同望所接受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冯学军亲自授发的牌匾。这是同望所继2018年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广西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之后,在服务地方立法工作上取得的又一重要成绩。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冯学军在讲话中表示,建立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咨询服务基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宽第三方有序参与地方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举措。他勉励授牌基地应珍惜荣誉,担负责任,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配合做好相关立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当好市人大立法的“智囊团”。
近年来,同望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为地方立法提供辅助服务。自2018年7月至今,同望所先后完成了《如何完善我区营商环境的法律制度》《设区的市如何把握城乡建设与管理立法的构成要素、特点和规律》等5个重大课题;承担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等7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文本起草/立法评估/专题论证任务;派出立法专家顾问/研究人员参与地方性法规立法论证36人/次;组织研究人员为13部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书面审查、修改意见;对16部地方性法规、35件地方政府规章、64件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与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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