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最高法院发布的速裁速判涉疫案例看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
- 分类:专业文章
- 作者:陈珂鹏
- 来源: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2020-03-13 19:10
- 访问量:
【概要描述】2020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10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并介绍有关情况。截至3月4日,人民法院采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分别达51.66%、40.53%。各地法院开展在线诉讼活动,59.3%的案件采取视频开庭审理。“全国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把握政策,及时、从严惩处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
从最高法院发布的速裁速判涉疫案例看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
【概要描述】2020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10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并介绍有关情况。截至3月4日,人民法院采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分别达51.66%、40.53%。各地法院开展在线诉讼活动,59.3%的案件采取视频开庭审理。“全国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把握政策,及时、从严惩处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
- 分类:专业文章
- 作者:陈珂鹏
- 来源: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2020-03-13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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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介绍
2020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10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并介绍有关情况。截至3月4日,人民法院采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分别达51.66%、40.53%。各地法院开展在线诉讼活动,59.3%的案件采取视频开庭审理。“全国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把握政策,及时、从严惩处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就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负责人同时介绍道:“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快,防控工作任务重,给刑事审判工作带来许多新问题、新挑战,而且时间紧、任务重。刑事审判既要及时,又必须严格依法办案。前段时间以来,各地法院审理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多数是案情比较简单、明了,处刑较轻的案件,本着简案快审、疑案精审原则,很多案件是适用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尤其是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提高了审判效率。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严格依照法律关于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的规定,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简化程序但不减损权利。对不符合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条件的案件,就必须按照普通程序审理。”
从上述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疫情期间,有相当一部分刑事案件都采用了速裁程序进行审理。读者们可能也记得,这段时间频频出现逃避疫情检查或冲击疫情检查关卡的犯罪嫌疑人,在短短几天之内就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相应刑罚的新闻,这些案件就是适用了刑事速裁程序。那么,什么是刑事速裁程序,在疫情中应当如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又应当在适用中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将在以下篇幅中进行探讨。
二、关于“刑事速裁程序”的介绍
2014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之外,试点速裁程序。2018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增加了速裁程序的条款,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侯,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在第二百二十三条,还规定了不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情形。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刑诉法中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而且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是应当当庭宣判的。关于审理期限,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三、疫情当中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必要性
(一)是坚持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必要疫情期间,部分社会不安定因素有所增加。此时,人们更需要看到社会的稳定以及生活的安宁。疫情期间适用速裁程序,使得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对破坏社会安定秩序的犯罪行为迅速响应,对违反各级政府防疫命令和措施的行为进行精准打击,有助于人们安全感的提升以及抗疫信心的坚定。
(二)是提升办案效率的必要一些在疫情期间出现的犯罪行为固然可恶,可是回归到刑法上来说,也只是三年以下的轻罪,例如前文中提到的逃避疫情检查、冲击防疫关卡、妨害相关人员执法等等。对于这些犯罪行为,如果都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办理周期与复杂案件差不多,不利于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程序可以灵活地进行文书送达,开庭时可以不进行辩论和调查,审判实行独任制,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时间大大缩短,有利于司法机关集中精力和资源去处理复杂的、疑难、重大案件,可以从整体上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正性。
(三)是保障犯罪被告人人权的必要一方面,速裁程序使得被告人在办案过程中的关押时间大幅度减少,也相应地减少了他们与其他人员接触的几率,防止了可能存在的病毒交叉感染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速裁程序当中的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减轻对他们的刑事处罚,让他们尽早接受改造并及时回归社会,既有利于实现刑罚目的,又可以有效预防犯罪。同时一些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在审判前期就能够达成或基本达成民事和解,加快了解决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纠纷的速度,有效地化解了所存在的社会矛盾。
四、疫情期间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应当严守刑事案件证据标准速裁程序虽然流程简化,但并不意味着相对应的刑事案件证据标准就可以降低。从2014年《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办法》到2016年《认罪认罚试点办法》,再到2018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都明确规定,速裁程序适用的条件之一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始终如一。但是反过来说,速裁程序虽然不改变证明标准,却可以通过鼓励被告人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方便收集被告人不供述就难以收集的隐蔽性证据,及时收集被告人不供述就容易灭失的证据,进而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和证明体系,从而有效解决证明标准的问题。
(二)应当保障被告人的知情权刑事速裁程序的时间短、程序相对简化,并且疫情期间办案人员与被告人的接触减少,会对被告人的知情权造成影响。因被害人参与权及知情权在诉讼程序中的缺失,使得被害人难以在诉讼程序中感知到正义、公平,对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造成不良影响。此时,办案机关应当注意及时向被告人告知应有的诉讼权利,包括是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认罪认罚的后果等等。
(三)应当保障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两高两部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特别是辩护权。要按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要求,积极组织律师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依法提供辩护或者法律帮助。”因此,速裁程序虽然时间短、流程简化,但也要保障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同时在不违反防疫命令的前提下也应当保障律师的会见权和阅卷权,以便律师能够依法行使辩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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