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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林籽光律师应邀为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作EPC+融资模式专项法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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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林籽光律师应邀为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作EPC+融资模式专项法律培训

  • 分类:同望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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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11-04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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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林籽光律师应邀为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作EPC+融资模式专项法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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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日下午,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林籽光律师应邀为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作EPC+融资模式专项法律培训,新发展交通集团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合约部、法务部相关人员,直属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了本次培训。

 

 

EPC作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模式,是今后建筑工程发展的总体趋势,具有其他模式不具备的优势以及广阔的发展前景,参与EPC模式是顺应时代需求、符合市场导向,如何理解和实施EPC模式是企业的发展需求。林籽光律师以《EPC+融资模式下的法律风险及案例分析》为题,从什么是EPC模式、几种模式的区别、我国对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要求、EPC模式的风险、如何避免EPC风险、EPC的融资模式、融资模式的法律风险及其他疑难问题等八个方面进行讲解,同时结合相关案例对EPC模式的风险作了阐述,并对如何避免EPC风险提出可行性建议。

 

 

课程结束后,林籽光律师还与现场人员互动交流,对现场人员提出的问题逐一解答。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有全资企业,主要负责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高速公路沿线资源开发、资产经营等业务。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自2015年起担任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始终从公司的法律服务需求出发,组建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加强提供法律服务的深度,竭诚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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