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身陷囹圄 寄希望于二审
小瑶(化名)是一名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女生,有疼爱自己的哥哥和父母,生活简单而平静。哥哥小靖(化名)很早就出来工作赚钱,小瑶说哥哥是一个比较沉默寡言的人,很少与家人聊起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但是一直对自己照顾有加。2019年,小靖突然告诉小瑶,要以小瑶的名字买一套房,并给了小瑶六十几万交首付。小瑶没有多想便拿着哥哥给的钱办理了购房手续。到了年底,小瑶的哥哥和父亲突然涉嫌犯罪被抓,然而祸不单行,小瑶也接到公安的电话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直到这时小瑶才知道,原来这些钱是小靖与他人的犯罪所得。
接受询问的第二天,小瑶办理了取保候审就回家了。接下来的一年,一家人都在为小靖和爸爸的事情奔走,没有在意小瑶的案子是否结束。没曾想,一年后的一天,法院突然通知小瑶要开庭了。在法庭上,小瑶坚持认为自己并不知道购房的款项是不合法的。过了两个月,小瑶本以为能等来自己的无罪判决,没想到却收到了逮捕通知书,并直接移送看守所羁押。这好端端的,怎么法院还抓人呐?小瑶和家人又惊又怕,怎么也没想明白。第二天,小瑶收到了判决书,法院判处小瑶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在看到判决的瞬间,小瑶感觉到晴天霹雳。哥哥和爸爸已经被判了刑,连自己也要坐牢,整个家庭面临崩溃。虽然小瑶当即表示自己要上诉,但是也不知道上诉是否还有意义。这时候,小瑶的一个朋友表示认识律师,并由此找到了我们律所的陈贞律师。
02 律师介入 仔细审查证据
在到律所商谈后,很快确定了委托,由陈贞律师和我作为小瑶的二审辩护人。随后,我们第一时间坐动车去会见了小瑶,安抚了她的情绪,了解案件的大体情况,并到法院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回到南宁后,我们又马上进入阅卷工作。由于本案已经到二审,检察院阅卷的时间只有一个月。根据经验,很多刑事案件二审为书面审理,而不开庭审理的案件改判的希望就会比较渺茫,所以我们一定要通过详细的阅卷找到案件中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地方,以此引起二审开庭。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核心,就在于行为人“主观明知”的认定,也就是小瑶到底是否知道哥哥小靖给自己购买房屋的钱是非法所得。“主观明知”一直都是刑事辩护的一大难点,毕竟谁也不是行为人肚子里的蛔虫,不可能探知其真实的想法,只能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客观条件、行为人的行为等,结合事理、情理、常理去判断行为人是否“明知”。虽然法学理论和各罪的司法解释均努力对“明知”进行了具体化的说明,但面对纷繁复杂的个案,仍需要凭借对理论知识的深刻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予以判断。
随后,我们对全案证据进行了整理,将用于推定小瑶“明知”和“不明知”的证据进行了分类,并针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和证据不足的地方进行了一一列举和阐述,形成了初步的辩护意见。然后我们向法官提出了我们的初步辩护意见,并针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和证据不足的地方进行了重点阐述,希望能够通过开庭的方式查明这些事实。经过几次沟通,法官终于同意开庭审理。
03 分析利弊 选择辩护方案
在接受委托后,小瑶和家属多次问我们改判的几率有多大。虽然争取到了二审开庭,但是能否改判,依然心里没底。二审改判的难度本来就很大,更何况小瑶一直坚持的是无罪,二审改判无罪,难度可想而知。
在对本案证据进行全面分析之后,我们认为认定小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可能性较大。
首先,小瑶最为不利的是小瑶在第一次的笔录中承认了自己认为小靖给自己的钱有问题,也愿意认罪认罚,但在之后的笔录翻供。虽然小瑶提出做第一次笔录她非常紧张,没有看清楚笔录内容,且存在诱导情况,但是没有证据能够证实。第二,小瑶应哥哥的要求办理了多套银行卡给哥哥使用,随后,哥哥用他人银行账户转了大量资金入小瑶的银行卡账户进行流转,有几张卡流转资金异常频繁。第三,小靖不仅以小瑶的名义买房,还在同一时间以爸爸、表姐、姑姑等多人的名义买了房子,根据小瑶的年龄、阅历和认知范围,小瑶应当能够感觉到资金来源的异常。但是小瑶却在没有其他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收下了哥哥的钱用于买房。因此,综合全案证据,我们认为能够认定小瑶“应当知道”购房来源不合法。
与其情况相似的是作为同案犯一起被起诉的小瑶的堂姐,堂姐也接受了小靖的钱以自己的名义买房。除此之外,堂姐还帮小靖转了几次账。堂姐的涉案情节和金额都重于小瑶。我们还通过庭审公开网观看了一审的视频,发现小瑶和堂姐在庭审的发问初期都仍然坚持自己不知道资金来源有问题,与公诉人产生了较大的冲突。不同的是,堂姐在最后一刻同意认罪认罚,而小瑶没有。最终,堂姐因为被认定为自首,且愿意认罪认罚而被判处了缓刑。无法被认定自首和缺乏认罪认罚情节的小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由此我们判断,犯罪情节更轻的小瑶,如果在一审认罪认罚,是很有可能获得缓刑的。那么二审自愿认罪认罚,是否有机会获得缓刑?有了这个想法之后,我们开始对两个方案进行了利弊分析,并针对两个方案都撰写了辩护意见,以下简要阐明两个方案的风险和优势。
1、认罪认罚方案
优势:根据法律规定,认罪认罚制度适用于案件的所有阶段,且根据一审情况,小瑶属于帮助近亲属掩饰隐瞒犯规所得,情节较轻,人身危险性较低,法院不排斥对其判处缓刑。
风险:根据实践经验,二审阶段的认罪认罚容易让司法机关认为上诉人是为了获得更轻的处罚,存在较大的“投机心理”,且二审给予其认罪认罚从宽的机会对于案件质量和诉讼效率并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二审阶段能因认罪认罚获得从轻的可能性较低。
2、坚持无罪辩护方案
优势:是当事人期待的最理想结果
风险:由于小瑶在第一次笔录中曾作出对自己的不利供述,且无法收集到小瑶对哥哥短时间拥有大量合法收入的合理信任依据,难以找到有力的突破口。更为困难的是,本案中存在小瑶和堂姐两个同案犯,两者情节类似,如果二审对小瑶作出无罪判决,相当于两个情节相似的共犯,一个人有罪,一个人无罪。虽然不否认有这样的判决,但是这显然让无罪辩护难上加难。
在对两个方案进行利弊分析后,我们认为认罪认罚方案希望更大。
04 详细讲解认罪认罚制度 获得认同
统一了意见之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如何说服小瑶了。
与当事人沟通是否愿意认罪认罚是刑事辩护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这种沟通,不是仅仅告诉他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选择认罪认罚是量刑最轻的方式。因为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会一时妥协选择认罪认罚,但内心根本无法接受自己构成犯罪,或者认为自己是在蒙受不白之冤而在开庭时突然改口,甚至因言辞激烈出现适得其反的效果。
在这一次会见中,我们首先给小瑶详细说明了一审判决的原因和定罪逻辑,然后系统地将对她有利和不利的证据进行了一一分析,让其了解案件的全貌。最后,我们将两个方案的辩护思路和风险告诉了她,并且给她讲解认罪认罚制度的目的和意义,以及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后果。
小瑶告诉我们,让她难以理解的是,她从来没有开口问过哥哥资金的来源,她也确实不知道哥哥在做什么违法的事,为什么法院仍然认定她明知资金来源不合法。了解了她的疑虑之后,我们向她详细解释了法律上认定“明知”和“应当知道”的标准,以及标准背后的法律意义。没有问过资金来源和不明确知道哥哥具体在做何种违法的事并不等于主观上的“不明知”,从一般常理和法官的角度去分析,在无法确切说出哥哥的工作内容和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哥哥突然拿出大笔钱财让三个亲友同时购买三套房,且购房款还是从多个陌生账户转账而来,法院正是根据以上种种异常情况推定她“应当知道”资金来源有问题。
认罪认罚的首要前提就是要意识并承认自己触犯了法律,构成了犯罪。很多人认为“我不知道这样做是犯罪就属于无罪”,导致他们因主观上觉得自己不构成犯罪,而错过了对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所以只有深刻地分析法律认定其构成犯罪的逻辑和理由,才能让当事人更好地选择是否愿意认罪认罚。
这一次会见结束,我们没有让小瑶马上做决定,而是告诉她慎重作出选择,无论她作出什么选择,我们都会充分的尊重并全力以赴的为她辩护。过了一周,我们再次会见小瑶,她告诉我们她想清楚了,愿意认罪认罚,她仔细考虑了我们的话,她说自己应该在哥哥给钱的时候问清楚钱的来源,虽然现在她已经回忆不起来当时选择不问的心理状态,但是她也应当为自己不谨慎的态度负责。
05 与检察员沟通 获得认罪认罚
确定了方案,接下来就是流程。虽然案子到了二审,即使开庭时再提出认罪认罚也没有问题,可是我们还是想争取获得检察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和缓刑的量刑建议。在第一次与检察员电话沟通意见时,还是有些忐忑,担心会被一口回绝,幸运的是对方非常耐心地倾听了我们的意见。虽然检察员也提出由于小瑶一审不认罪,二审认罪认罚意义不大,我们马上向检察员说明,由于小瑶在一审中没有人向其详细解释过法律对明知的认定规则,让她一直认为只要哥哥没有告诉过自己钱的来源,就不属于明知,所以才会出现翻供情形,这属于她对法律适用的不理解。接着向检察员说明了小瑶的家庭困难和具体情况。而后,检察员表示需要考虑一段时间。第二次沟通,他同意给出缓刑量刑建议,但是会在庭审时口头提出,不另外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虽然这已经超出了预期,但是没有书面的材料始终不够安心。终于在第三次沟通时,检察员同意签署书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并给出了建议缓刑的量刑建议。
06 全力以赴 庭审获得良好效果
虽然已经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获得了缓刑的量刑建议,但是对于庭审仍不能懈怠。首先,准备充分的辩护意见是必选项,且准备了两套辩护方案,做好当事人临时变更态度的准备。第二,开庭前一天再次与小瑶进行了充分的庭审沟通和准备。这一步非常重要,缺少庭审经验的当事人很难做到简练又准确地陈述案件事实和表达意见。在开庭时见到过很多次因为当事人叙述太冗长被打断,因为情绪激动而表述错误,或因为态度左右摇摆和前后矛盾失去了从轻处罚的机会,因此庭前辅导十分有必要。
回归到本案,鉴于在一审中曾与公诉人产生过较强烈的冲突,我们需要通过庭前的辅导和讲解,缓解小瑶开庭前的紧张和焦虑。此外,最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小瑶如何向法庭解释两次认罪态度转变的缘由,如何让法官相信小瑶是真诚悔过。作为律师,我们不能教小瑶怎么说,更不能教她说谎话,因为如果不是出自于她的真实想法,在法庭上很可能适得其反。所以要通过预演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让小瑶了解发问和回答的重点,学会如何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而不产生歧义,并让其做好心理准备即使在面对尖锐问题时也能保持冷静。最后,让其充分准备好自己的最后陈述。
当时小瑶曾问我,最后陈述有必要准备吗,看守所里的人说每个被告人都在哭惨,法官早就听腻了吧。我告诉她我不敢保证能否对案件结果产生作用,但是我相信法官也有恻隐之心,我们不应该放弃每一个机会。而且这是最好的一个争取留下好印象的机会,你要做到的就是真诚的把自己的心路历程和态度展现出来。她点点头,表示一定会认真对待。
开庭那天,小瑶的回答简短、重点突出且真诚,我们的辩护工作也顺利地完成了。
07 突发不利 积极应对
庭审结束后,我们还在等待一份重要的材料——当地司法局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这对于能否判处缓刑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之前在与检察员的沟通中,他也提到过这份材料的重要性。某一天,突然接到法官电话,小瑶户籍所在地的司法局因为小瑶一审中没有认罪,存在社会危险性,不建议对其实施社区矫正。听到这个消息,心里咯噔一声,但我们马上接着与法官沟通是否还有判处缓刑的可能。法官回答是否判处缓刑需要经过讨论,如果我们能补充更多符合缓刑条件的材料,可以尽快提交。时间紧迫,我们马上准备了其家庭情况的更多证明材料,提交了更详细的补充辩护词,同时还有一份比较重要的材料,一份同一罪名情节相似且在二审中仅因为认罪认罚,且同样缺乏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并改判缓刑的案例。在二审持谨慎态度的情况下,一个相似的案例,或许能够成为重要的突破口。
提交完材料,又进入了等待的时段。有人说律师的工作与医生相似,有时能治愈,常常在帮助,总是去安慰。作为辩护人,我们无法保证结果,也时常看着当事人在希望与失望之间反复煎熬,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全力提供法律帮助。
08 获得缓刑 重现光明
最后,小瑶终于与家人团聚,一切的努力都值得。
写在后面
有人曾问,为什么律师要劝当事人认罪认罚,选择认罪认罚还要律师干嘛?本案在一审中也请了律师,我相信他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律师。但是在当事人摇摆于是否认罪认罚时,我们要根据专业分析、经验判断综合考量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让当事人全面知晓每一种辩护方案的理由和风险之后再做出选择。而且认罪认罚只是将原本的"对抗式辩护"转向审前的"交涉性辩护",律师依然可以尽力为当事人争取公正合理的结果。
与大家分享这篇办案笔记,是希望通过复盘总结经验。实际上以复杂程度来看,这是一个相对简单的案子,最后获得比较满意的结果,也并没有抽丝剥茧找到关键辩点反败为胜的精彩故事,但是回想整个过程,可能漏了某一步或者对某一个环节敷衍了事,就会功亏一篑。办案有时候就像律师和当事人一起走的崎岖山路,我们无法保证山顶一定能看到阳光,但我们能保证用心、踏实地走好每一步。
作者简介
石璐 律师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导师,广西警察协会警务人员维权工作站驻站律师。
专注于刑事辩护业务,参与过多起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竭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功办理过多起取保候审、不批捕、不起诉、缓刑、二审改判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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