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务、职称: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办公电话:13307716886
电子邮箱:2573813855@qq.com
工作经历:
1983年7月,广西财经学校税务专业毕业,并在钟山县税务局工作;1990年11月调梧州地区税务局工作,任梧州地区税务局稽查科副科长;1994年元月,任梧州地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分局局长;2000年2月参加广西区国税系统竞争上岗任广西区国家税务局征管处副处长;2001年2月任广西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2012年5月至2016年4月30日任广西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调研员。
2009年3月,全国税务稽查系列进行全员考试,本人被总局抽调参加全国税务稽查系列全员考试国税命题工作,并担任国税命题组组长,对此次的国税稽查全员考试负总责。圆满地完成了任务,获得了广泛的好评,为广西国税在全国税务系统争得了荣誉。
教育经历:
1983年7月广西财经学校税务专业毕业,1990年7月广西大学自学考试税收专业大专毕业,2001年9月广西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经济管理方向研究生毕业,2004年9月湖南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
主要业务领域:财务、税收及行政、民商事法律领域。
主要荣誉:2005年组织查办国家税务总局督办的“雷霆一号”专案,荣立三等功。
代表性案件:
1、广西金秀县恒力电力有限公司不服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来宾市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拆除及行政赔偿纠纷案【案号:(2018)桂13行初10号】;
2、广西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覃继来、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案号:(2018)桂0202民初1921号】;
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与广西卓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号:(2018)桂1323民初33号】;
4、南宁市瀚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南宁稽查局行政处罚纠纷的行政复议案;
5、东莞华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其他行政管理纠纷案【案号:(2019)粤1971行初728号,(2019)粤1971行初7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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