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抗疫时期发国难财,该当何罪?
- 分类:专业文章
- 作者:陈珂鹏
- 来源: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2020-02-05 16:09
- 访问量:
【概要描述】当前,社会各界人士正纷纷捐钱捐物,协助相关单位和机构共同抗击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特别是武汉作为此次疫情最严重的地区,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绝大部分的抗疫物资都从全国甚至全世界各地汇集于此。另外,财政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纷纷拨款,以支援武汉建设紧急救治场所、购买防疫抗疫物资。社会各界捐赠的各种物资和国家财政拨付的专项物资一旦进入抗疫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公益团体的管理范畴,便成为抗疫物资。根据法律规定,不同身份的行为人(包括单位),通过不同的方式非法获取这些抗疫物资,就可能会触犯不同的刑事罪名。今天,我们就和大家分析一下不同身份的行为人(或单位)非法获取抗疫物资,可能会构成什么犯罪。
抗疫时期发国难财,该当何罪?
【概要描述】当前,社会各界人士正纷纷捐钱捐物,协助相关单位和机构共同抗击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特别是武汉作为此次疫情最严重的地区,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绝大部分的抗疫物资都从全国甚至全世界各地汇集于此。另外,财政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纷纷拨款,以支援武汉建设紧急救治场所、购买防疫抗疫物资。社会各界捐赠的各种物资和国家财政拨付的专项物资一旦进入抗疫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公益团体的管理范畴,便成为抗疫物资。根据法律规定,不同身份的行为人(包括单位),通过不同的方式非法获取这些抗疫物资,就可能会触犯不同的刑事罪名。今天,我们就和大家分析一下不同身份的行为人(或单位)非法获取抗疫物资,可能会构成什么犯罪。
- 分类:专业文章
- 作者:陈珂鹏
- 来源: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2020-02-05 16:09
- 访问量:
当前,社会各界人士正纷纷捐钱捐物,协助相关单位和机构共同抗击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特别是武汉作为此次疫情最严重的地区,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绝大部分的抗疫物资都从全国甚至全世界各地汇集于此。另外,财政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纷纷拨款,以支援武汉建设紧急救治场所、购买防疫抗疫物资。社会各界捐赠的各种物资和国家财政拨付的专项物资一旦进入抗疫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公益团体的管理范畴,便成为抗疫物资。根据法律规定,不同身份的行为人(包括单位),通过不同的方式非法获取这些抗疫物资,就可能会触犯不同的刑事罪名。今天,我们就和大家分析一下不同身份的行为人(或单位)非法获取抗疫物资,可能会构成什么犯罪。
一、国家工作人员非法获取抗疫物资有可能构成的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两类:一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国家工作人员,可称为“准国家工作人员”。准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三种:一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三是,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贪污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律师分析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家拨付的专项抗疫款项或者抗疫物资的,便有可能构成此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普通贪污罪的起刑点是三万元,而贪污抗疫物资的起刑点是一万元,“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刑点也都比贪污普通财物较低,这彰显了抗疫物资的特殊性以及对贪污抗疫物资行为处罚的严厉性。
(二)挪用公款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律师分析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以下三种行为便有可能构成此罪:(一)挪用国家拨付的专项抗疫款项或者抗疫物资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二)挪用国家拨付的专项抗疫款项或者抗疫物资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挪用国家拨付的专项抗疫款项或者抗疫物资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其中,挪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起刑数额是三万元,挪用进行盈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起刑数额是五十万元。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主要有两点区别。第一,贪污罪的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将抗疫款物占为己有,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人有归还相关款项的意愿。第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抗疫物资据为己有,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帐目等手段;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抗疫款项,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单位人员非法获取抗疫物资有可能构成的犯罪
《刑法》规定,一些特殊的单位人员或非国家机关单位的人员在获取特定的抗疫物资有也可能构成犯罪。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分析
本罪的主体是单位,但刑法也规定了应对构成本罪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中负有直接管理、分配抗疫物资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罚,如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会计人员、款物的发放人员等。
(二)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律师分析
本罪主要针对的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虽然不直接管理抗疫物资,但利用其职务之便可以非法获取抗疫物资的相关人员,如清点人员、安保人员甚至临时工等也有可能构成犯罪。
(三)挪用资金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分析
本罪主要针对的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虽然不直接管理抗疫物资,但利用其职务之便可以非法获取抗疫物资的相关人员。与上述职务侵占罪的主要有两点。第一,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有归还的意愿,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将抗疫款物占为己有。第二,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用可以物资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抗疫物资。
三、其他人员非法获取抗疫物资有可能构成的犯罪
目前,由于物资紧缺,造成大家对抗疫物资的渴求。一些普通群众非法获取抗疫物资,有可能构成以下罪名。
(一)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律师分析
诈骗罪的起刑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三千元至一万元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诈骗抗疫物资的可以依照前述标准酌情从严惩处。
(二)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律师分析
普通抢劫罪对数额没有要求,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与之相当的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了抗疫物资,便有可能构成本罪。
(三)抢夺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律师分析
抢夺罪的起刑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一千元至三千元的数额幅度内确定,而抢夺抗疫物资按照前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予以确定。
(四)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律师分析
盗窃罪的起刑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一千元至三千元的数额幅度内确定,而盗窃抗疫物资按照前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予以确定。
(五)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律师分析
哄抢抗疫物资或者无理取闹、强行索要抗疫物资的,有可能构成本罪。
(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律师分析
明知他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抗疫物资,仍然替他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便有可能构成本罪。
温馨提示
最后,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如前所述,对抗疫物资的审批、管理、发放、使用、监督等,必须遵循严格的流程和制度。由于抗疫物资的使用事宜或对象具有紧迫性、重要性,涉及非法获取抗疫物资情节的犯罪体现出典型的规范违反性和严重的现实危害性,刑法对此是重点抑制的。当然,由于现在疫情严重、情况紧急,有可能存在特事特办的情形,而即便如此,在对抗疫物资进行紧急分配、发放和使用之后,也要及时做好登记和清点措施,使得将来有账可查、有账可对。另外,要及时公布抗疫物资的接收情怀和消耗情况,这样对党和政府、对全国人民、对热心捐献者都有交待,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在这个与病毒抗战的寒冷冬季感受到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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