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名称

王溪蔓

高级合伙人


所属分类:

南宁办


描述

姓名:王溪蔓

 

职务、职称: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广西律师协会劳动与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劳动人事争议研究室主任
       广西司法厅涉法涉讼案件律师人才库成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法律服务专家成员
       广西自治区本级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

 

办公电话、电子邮箱:13077764989,370311557@qq.com

 

工作经历:(1)1995年7月至2005年2月,国有企业技术管理岗位、工程师。(2)2005年2月-至今,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任职。

 

教育经历:(1)1995年7月,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2)2013年6月至2015年10月,完成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

 

主要业务领域:公司治理与股权设计、创业企业的组织与制度建设、员工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调处、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风险排查防控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培训。



代表性案件:

      执业十四余年,长期关注和研究《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应用;代理了大量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处理了不少复杂、疑难或涉及人数众多的劳动争议案件,取得良好的仲裁和诉讼效果,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王溪蔓律师自2007年始关注和研究《劳动合同法》的应用及企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控,立志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动人事用工风险管理的专业法律服务。曾应南宁市人才市场之邀请,为30多家企业的近百名相关负责人进行《劳动合同法》及HR应对实务培训。《企业解雇员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文被全国性的报刊《建筑时报》(2007年12月3日)所转载。2007年10年-2008年10月期间,应《当代生活报》邀请,针对《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了五期解读;2015年6月,受邀参加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共同组织的“四进”活动,为防城港、钦州和北海三地共200多名企业家《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全过程防控要点》,受到企业家们的好评。2017年4月至7月,受广西建筑业联合会邀请,作为《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热点疑点防范生产经营法律风险高级研讨会》讲师团成员,为全区建筑企业进行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专题的巡讲。
       先后应邀为中国大唐集团、南宁轨道集团、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风险防范》或《用工合规策略》为主题的培训班授课。
        先后为广西农村投资集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新发展集团、广西荣桂物流集团、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广西物质集团、广西农垦糖业集团、广西北部湾银行、广西人民出版社、广西医科大第二附属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南宁市总工会等企事业单位进行劳动用工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风险防控专项法律法务或常年顾问服务。
       先后为广西博庆食品有限公司、广西环江远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在经营方式调整、资源整合、用工方式优化等涉及职工分流安置事项中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