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黎裕光
职务、职称:专职律师
办公电话、电子邮箱:18074813481、lyglawyer@126.com
工作经历:1989年大学毕业后在某国有大型企业从事管理工作, 2002年8月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担任南宁市丰利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大都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市财政局、广西六和投资集团公司、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农科院甘蔗研究所、广西幸福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富裕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宁市玉桶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任雄调味品有限公司、广西元大建筑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教育经历:1989年华东理工大学本科毕业
主要业务领域:建设工程及房地产、公司治理、企业破产清算及重整、交通事故及其他民商法律业务。
代表性案件:
1、北海银龙花园烂尾楼项目处置。为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接盘该项目全程提供法律服务,妥善处理了项目遗留债权债务、项目复工建设、商品房销售等问题,使这个已烂尾多年的楼盘得以成功盘活,并实现赢利,涉案金额1.2亿元。
2、林修圭诉广西南宁古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本案主要为矿山承包经营及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广西南宁古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原一审、二审阶段均败诉后,不再委托原代理律师,而是委托本律师代为申请再审。本律师经研究分析案情,提出了新的辩论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裁定发回重审,靖西市人民法院重审一审以及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均完全支持本律师的代理意见,案件转败为胜。
版权所有 © 2020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桂ICP备07001463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