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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参数
姓名:刘志荣
职务、职称: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行政管理监督委员会副主任、综合部副主任
办公电话、电子邮箱:0771-5709950、lzr81812@163.com
工作经历:2005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0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没有不良执业记录。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律实践经验丰富,具备丰富的民事诉讼、非诉实践经验。
教育经历:2004年毕业于中南大学
主要业务领域:公司投融资、公司治理、刑事法律等法律实务
主要荣誉:在投融资法律服务领域,曾为区内众多中大型企业和银行、多家大型国企的提供包括常年法律顾问以及企业并购、股权收购等专项法律服务。在公司治理法律服务领域,作为顾问组成员为区内众多大中型企业提供包括股权结构设计、格式文本拟定、公司管理制度拟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代表性案件:1.广西创新创业投资二期基金管理中心与张某等人涉案金额上亿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与广西永凯糖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亿元的金融借口合同纠纷;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与广西中坚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梁光海、黄莲娇、广西西山假日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4.2017年至今,办结个人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74个;5.2017年至今,办结个人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件4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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