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黄菲菲
职务、职称:专职律师
办公电话、电子邮箱:13297765418,385854850@qq.com
工作经历:2018年6月毕业后进入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教育经历:
2015年-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硕士
2010年-2014年,广西民族大学法学本科
主要业务领域:民商事诉讼;房地产类法律业务;合同审核、制度审核等公司常年法律事务
代表性案件:
诉讼案件: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靖西市支行与广西靖西市某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某集团有限公司、龙某某、徐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金额1.3亿)
所完成及参与的工作主要包括:对案件的基础事实进行分析,对证据材料进行梳理,确认此案的争议点;草拟起诉状、证据目录、诉前财产保全等法律文书;代为参加起诉、申请保全、开庭应诉、调解等相关诉讼活动。
非诉项目:
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提供不良资产批量转让资产包单户企业尽职调查专项法律服务
所完成及参与的工作主要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对委托项目所涉债权及担保资料进行审阅;对委托项目所涉企业主体存续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资产状况等进行了解;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取委托项目所涉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属以及权利负担、有无被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况;通过法院网站、信用中国、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网站等公开渠道了解所涉企业的诉讼情况、执行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重点根据债权情况分析各债务人、担保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承担何种民事责任;)等。
主要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自2018年8月起,为房地产公司、政策性银行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业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起草及修改合同,提供劳动纠纷咨询等。
服务的客户主要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广西绿地金耀置业有限公司、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色长江天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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