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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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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家志

兼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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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参数

姓名:鲍家志


职务、职称:教授、法学博士、三级律师


办公电话、电子邮箱:13878868785;269471638@qq.com


工作经历:广西贵港市十三塘律师事务所、广西中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广西教育学院法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


教育经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广西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主要业务领域:民商法 行政 刑事


主要荣誉:广西法学会商法学会、诉讼学会副会长,南宁市、北海市、桂林市仲裁委仲裁员;获广西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在《河北法学》、《学术论坛》以及《社会科学家》等刊物上发表35篇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级、厅级课题共15项,2009年至2013年度广西教育学院优秀教师奖;在教育厅和学校获得11项教学科研成果奖。


代表性案件:从事律师业务近30年,善于运用法理成功解决疑难案件,擅长办理民事经济案件,共办结民事、经济、刑事以及非诉讼案件共1000多件,曾担任广西民族大学法律顾问团成员、广西广东商会、南方控股集团公司、贵港市甘化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法律顾问。近年来,典型成功案件有:王某诉中国银行桂平支行存单纠纷案;桂林市某公司诉桂林市某区人民政府等四被告行政纠纷案;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某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生产组诉贵港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姜某、马某诉贵港市港北区某中学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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