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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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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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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参数

姓名:肖高明

 

职务、职称:合伙人律师

 

办公电话:0772-3903126,手机:1387727286

 

电子邮箱:415009418@qq.com

 

工作经历:1999-2007年在跨国企业APP金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发林纸公司从事长达八年的法律顾问工作;2007年至今在本所执业。

 

教育经历:1999年毕业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04年获中南大学法学本科文凭。

 

主要业务领域:民事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民事诉讼的主要业务范围:各类合同纠纷、融资担保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非诉讼业务范围是担任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公司的法律顾问。

 

代表性案件:1、某银行诉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公司虚假出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实际控制人改变借款用途,挂名股东出借身份证给实际控制人使用登记为显名股东,诉讼中依法追加了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挂名股东为共同被告,为银行挽回了全部损失。2、黄某家属诉某肇事司机、某高速公路管理公司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黄某行走在高速公路上被某肇事司机驾车碰撞身亡,交警认定黄某主要责任,某肇事司机次要责任。起诉前勘察事故现场时发现高速公路的护网破损,列某高速路管理公司为共同被告,法院判决某高速路管理公司承担了相应的责任,最大限度维护了黄某家属的权利。3、2008年鹿寨县发生的十死二伤特大交通事故案,事故发生地在鹿寨,肇事司机、肇事车辆所有人在广东东莞,全部受害人大多是贵州人,在深圳工作。全部受害人家属最先均按广西赔偿标准在鹿寨县法院起诉,本律师介入后,指导他们取得在深圳务工居住的证据,全部按照深圳赔偿标准变更诉讼请求,最终获得相当于广西赔偿标准的两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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