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望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尽心尽责办案,当事人送锦旗以示感谢
发布时间:
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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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向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张波律师(右一)赠送锦旗
“三年的维权之路终于结束了,谢谢你们的帮助。”2023年4月25日,受援人潘女士向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案件承办人广西同望(梧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2009年9月,潘女士通过某区教育局招聘入职某学校工作,先后从事保安、宿管等工作,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有2019年9月1日签订了一份书面劳动合同,学校一直未为其缴纳社保。潘女士临近退休年龄时,要求学校依法为其缴纳社保,未果。潘女士也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均没有明确的结果。2020年6月,潘女士向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由于潘女士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及时指派律师承办案件。
虽然潘女士的请求主要是确认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金,从请求事项来看并不复杂;但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学校名称改变、入职时是教育局招聘而非学校等原因使该案件变得复杂。该案历经了一次劳动仲裁开庭、两次不予受理,一次一审、一次二审、高院再审,潘女士的请求虽然判决胜诉了部分,但关键的请求未予以判决。
2022年8月受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广西同望(梧州)律师事务所张波律师和黎小满实习律师继续承办该案。两位律师接受指派后,认真分析案情,研读劳动仲裁和法院审理的相关材料,通过在律师事务所以及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多次沟通,明确案件的重点与难点;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制定成熟完备代理方案,并根据庭审的实际发表代理意见。经过两位律师的努力,一审、二审均胜诉,当事人获得满意的结果。
2023年4月25日潘女士专程到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送上锦旗以示感谢,既是对同望律师代理案件专业和能力的肯定,也是同望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奉献社会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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