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望(梧州)所承办梧州市南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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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同望(梧州)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梧州市南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田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在藤县人民法院顺利召开。

南田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藤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17日裁定受理南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西同望(梧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南田公司破产管理人。
同望(梧州)所自接受藤县人民法院指定成为管理人以来,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与指导下,积极履职,勤勉尽责,全面调查核实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
本次债权人会议藤县人民法院合议庭成员、债权人代表、管理人、债务人代表50多位代表现场参会。会上,合议庭宣读了破产案件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并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债权人职工代表。管理人就近期办案情况进行了阶段性工作汇报,对《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了说明,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上述议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均获通过,会议圆满完成所有议程。
今后,同望(梧州)所破产律师团队将认真履行破产管理人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在藤县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开展各项管理人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助推南田公司破产清算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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