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名称

黄强光

主任、高级合伙人


所属分类:

南宁办


描述

姓名:黄强光

 

职务、职称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总所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院长,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广西壮族自治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特聘立法专家顾问,广西本科高等学校法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广西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基地主任,南宁市人民政府、钦州市人民政府,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国资委等国家机关法律顾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特聘法律咨询专家,广西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广西建设法制协会常务理事,南宁、钦州、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办公电话、电子邮箱0771-5709951、1907378280@qq.com

 

工作经历

      1991.7-1996.10在广西建工集团二建公司工作,任法律顾问处副处长。

      1996.11至今,在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工作,任事务所总所主任。

      黄强光律师为第十届全国青联委员,第六届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六、七届广西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

 

教育经历:广西大学法律系毕业,法学学士。

 

主要业务领域: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投融资、行政法等领域

 

主要荣誉

      黄强光律师为全国优秀律师、广西十佳律师、广西优秀律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广西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黄强光律师系全国知名的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法律事务专家,国家权威的法律出版社先后于1999年和2010年出版了其个人专著《建设工程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前沿问题析解》,全国公开发行;2009年1月,黄强光律师被授予“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建设领域法制先锋人物”称号;2013年-2019年,黄强光律师连续四次入选“最值得推荐的60位中国工程法律服务专业律师”;2019年被中国《建筑时报》推选为“最值得推荐的中国工程建设专业律师·工程计价纠纷(诉讼类)金牌律师”。

 

代表性案件

      黄强光律师目前担任了广西投资集团、广西建工集团、广西北部湾港务集团、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广西物资集团、中国电信集团广西公司、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众多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民商事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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