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望研究院
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批复同意,依照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于2016年2月正式登记成立,系我国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应用法学研究院。
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由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参与实施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学位委员会批复建设的广西法学硕士研究生实务技能联合培养基地,广西规模最大、管理严格规范、专业服务分工明确且具有较高水平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发起,以广西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等区内外著名高等院校为依托,具有开展应用法学研究的强大科研力量。